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等有关规定,为支持我省建筑企业开拓省外市场,河北省驻上海建筑队伍管理处和河北省驻天津建筑队伍管理处共申报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考核认定材料241份,经专家评审,符合条件的有187人,不符合条件的有54人(名单见附件1、附件2)。
现在河北建设执业信息网()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2年2月15日。
一、如对不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名单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并将相关材料经单位确认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人员向我中心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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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二月二日
附件
附件1合格人员名单.xls
附件2不合格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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