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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注册相关规定

2012-04-23
普通

  相关规定

  1.多专业注册的,其中一个专业期满后仍需以该专业继续执业和以其他专业执业的,应办理续期注册

  2.因变更注册申报不及时影响注册建造师执业,导致工程项目出现损失的,由注册建造师所在聘用企业承担责任,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责任编辑: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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