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正版考试用书增值服务第四次(六)
(4)胶粘剂
1)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
①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规定的检测条件下,所测得空气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量。简称TVOC.
②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
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规定的检测条件下,所测得材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量。简称VOC.
注意:GB50325-2001(2006年版)是VOCS.
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水性胶粘剂,应测定挥化性有机化合物(VOC)和游离甲醛的含量,其限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室内用水性胶粘剂中VOC和游离甲醛限量表
测 定 项 目 | 限 量 | |||
聚乙酸乙烯酯 胶 粘 剂 |
橡 胶 类 胶 粘 剂 |
聚氨酯类 胶 粘 剂 |
其 他 胶 粘 剂 |
|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g/L) | ≤ 110 | ≤ 250 | ≤100 | ≤ 350 |
游离甲醛(mg/㎏) | ≤ 1.0 | ≤ 1.0 | — | ≤ 1.0 |
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溶剂型胶粘剂,应测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二甲苯的含量,其限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室内用溶剂型胶粘剂中VOC、苯、甲苯+二甲苯限量表
项 目 | 限 量 | |||
氯丁橡胶 胶 粘 剂 |
SBS 胶 粘 剂 |
聚氨酯类 胶 粘 剂 |
其 他 胶 粘 剂 |
|
苯(g/㎏) | ≤ 5.0 | |||
甲苯+二甲苯(g/㎏) | ≤ 200 | ≤ 150 | ≤ 150 | ≤ 150 |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g/L) | ≤ 700 | ≤ 650 | ≤ 700 | ≤ 700 |
4)聚氨酯胶粘剂应测定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的含量,按产品推荐的最小稀释量计算出聚氨酯漆中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含量,且不应大于4g/㎏.测定方法宜符合现行国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08附录D的规定。
(5)水性处理剂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水性阻燃剂(包括防火涂料)、防水剂、防腐剂等水性处理剂,应测定游离甲醛的含量,其限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室内用水性处理剂中游离甲醛限量表
测定项目 | 限量 |
游离甲醛(g/㎏) | ≤ 100 |
(6)其他材料
①民用建筑工程中所使用的能释放氨的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氨的释放量应符合表2.5-10的规定。
②民用建筑工程中能释放甲醛的混凝土外加剂和室内用壁纸,其游离甲醛含量应符合表2.5-10的规定。
③民用建筑工程中使用的粘合木结构材料及室内装修用的壁布、帷幕等游离甲醛释放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粘合木结构材料、壁布、帷幕、壁纸释放氨、
游离甲醛含量、游离甲醛释放量表
测定项目 | 氨释放量 | 游离甲醛含量 (mg/㎏) |
游离甲醛释放量(mg/m3) |
阻烯剂 | ≤ 0.10% | ||
混凝土外加剂 | ≤ 0.10% | ≤ 500 | |
粘合木结构材料 | ≤ 0.12 | ||
壁布、帷幕 | ≤ 0.12 | ||
壁纸 | ≤ 120 |
④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挥发物含量应符合下表的限量规定。
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挥发物限量表
名 称 | 限 量(g/㎡) | |
发泡类卷材地板 | 玻璃纤维基材 | ≤ 75 |
其他基材 | ≤ 35 | |
非发泡类卷材地板 | 玻璃纤维基材 | ≤ 40 |
其他基材 | ≤ 10 |
⑤民建筑工程室内使用地毯、地毯衬垫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和游离甲醛的释放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地毯、地毯衬垫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表
名 称 | 有 害 物 质 项 目 | 限 量 | |
A 级 | B 级 | ||
地 毯 |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 ≤ 0.500 | ≤ 0.600 |
游离甲醛释放量(mg/m3) | ≤ 0.050 | ≤ 0.050 | |
地毯衬垫 |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 ≤ 1.000 | ≤ 1.200 |
游离甲醛释放量(mg/m3) | ≤ 0.050 | ≤ 0.050 |
4.工程勘察设计
(1)工程地点土壤中氡浓度调查、测定及防氡措施应符合规范的有关规定。
(2)材料选择
1)强制性条文
①民用建筑工程室内不得使用国家禁止、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
②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采用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必须为A类。
③Ⅰ类民用建筑工程的室内装修,采用的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必须达到E1级要求。
若不执行此项规定,室内甲醛超标,难以达到验收标准。当使用细工木板量较大时,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细木工板》GB/T5849-2006的要求,使用E0级细木工板。
④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使用的木地板及其他木质材料,严禁采用沥青、煤油类防腐、防潮处理剂。
沥青类防腐、防潮处理剂会持续释放出污染空气的有害气体,故应严格执行。
2)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宜采用A类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当A类和B类无机非金属材料混合使用时,应按公式计算出每种材料的使用量(公式略)。
3)民用建筑工程的室内装修,所采用的涂料、胶粘剂、水性处理剂,其苯、甲苯+二甲苯、游离甲醛、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含量,应符合规范规定。
4)在民用建筑工程中不应或不宜采用的装修材料
①不应采用聚乙烯醇水玻璃内墙涂料、聚乙烯醇缩甲醛内墙涂料和树脂以硝化纤维素为主、溶剂以二甲苯为主的水包油型(O/W)多彩内墙涂料。
②不应采用聚乙烯缩甲醛类胶粘剂。
③不应在室内采用脲醛树脂泡沫塑料作为保温、隔热和吸声材料。
脲醛树脂泡沫塑料会持续释放出甲醛气体,应尽量采用其他类型的材料。
④室内粘贴塑料地板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粘贴塑料地板时,不应采用溶剂型胶粘剂。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中地下室及不与室外直接自然通风的房间粘贴塑料地板时,不宜采用溶剂型胶粘剂。
溶剂型胶粘剂粘贴塑料地板时,胶粘剂中的有机溶剂会被封在塑料地板与楼(地)面之间,有害气体迟迟不能散发尽。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地面承受负荷不大,粘贴塑料地板时可选用水性胶粘剂。Ⅱ类民用建筑工程中地下室及不与室外直接自然通风的房间,难以排放溶剂型胶粘剂中的有害物质,故在能保证塑料地板粘结强度的条件下,尽可能采用水性胶粘剂。
5.工程施工
(1)一般规定
1)建设、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及规范的有关规定,对所用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进行进场抽查复验。
2)强制性条文
当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进场检验,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的有关规定时,严禁使用。
3)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文件要求。当需要更改时,应按程序进行设计变更。
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当多次重复使用同一设计时,宜先做样板间,并对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时行检测。
5)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的检测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验收的有关规定,当检测结果不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时,应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2)材料进场检验
1)强制性条文
①民用建筑工程中所采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必须有放射性指标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②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所采用的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必须有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③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所采用的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水性处理剂必须有同批次产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游离甲醛含量检测报告;溶剂型涂料、溶剂型胶粘剂必须有同批次产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二甲苯、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含量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④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检测项目不全或对检测结果有疑问时,必须将材料送有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抽查复验
①民用建筑工程室内饰面采用的天然花岗岩石材或瓷质砖使用面积大于200㎡时,应对不同产品、不同批次材料分别进行放射性指标的抽查复验。
②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采用的人造木板或饰面人造木板面积大于500㎡时,应对不同产品、不同批次材料的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分别进行抽查复验。
(3)施工要求
1)强制性条文
①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时,严禁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及混苯作为稀释剂和溶剂。
混苯中含有大量的苯,因此严禁使用。
②民用建筑工程室内严禁使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
2)采取防氡设计措施的民用建筑工程,其地下工程的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盒)、埋设件、预留孔洞等特殊要求部位的施工工艺,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的有关规定。
3)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当采用异地土作为回填土时,该回填土应进行镭-226、钍-232、钾-40的比活度测定。当内照指数(IRa)不大于1.0和外照指数(Ir)不大于1.3时,方可使用。
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施工时,不应使用苯、甲苯、二甲苯和汽油进行除油和清除旧油漆作业。
5)涂料、胶粘剂、水处理剂、稀释剂和溶剂等使用后,应及时封闭存放,废料应及时清出。
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进行饰面人造木板拼接施工时,对达不到E1级的芯板,应对其断面及无饰面部位进行密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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