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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来宾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5日至7月25日

2012-07-12
普通

  报考人员于2012年7月5日上午9∶00起至2012年7月25日下午17∶00止统一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填报个人报考信息。区直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2012年7月23日至2012年7月26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 — 17∶00)。缴费时间:首次报考人员:2012年7月23日上午9∶00起至2012年7月29日下午17∶00止。非首次报考人员:2012年7月5日上午9∶00起至2012年7月29日下午17∶00止

各市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自治区直属机关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 42号)文件精神,结合广西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2年10月20日

  上午 0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 14:00-17: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2012年10月21日

  上午 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 14:00-18: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三、报考程序

  首次报考人员须完成网上填报、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等报考程序,方为报考成功。

  非首次报考人员完成网上填报、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即为报考成功。不需要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确认手续。

  (一)网上填报

  1.填报时间。报考人员于2012年7月5日上午9∶00起至2012年7月25日下午17∶00止统一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填报个人报考信息。

  2.填报流程。

  首次报考人员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填写《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当年正面免冠照片(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非首次报考人员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填写《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在表中只能对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考试科目进行一次性修改。

  (二)现场资格审核

  1.区直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2年7月23日至2012年7月26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 — 17∶00),审核地点:广西人事考试报考大厅(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

  各市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原则上与区直报名点一致。现场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不推迟,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广西人事考试院同意后由各市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

  首次报考人员须携带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和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相应证件(验审原件,提交复印件)到所选择的报名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免试证明(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中参照“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免试证明材料样本”)和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相应证件(验审原件,提交复印件)到所选择的报名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三)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全区报名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首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在网上缴费。非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修改信息报名后,直接在网上缴费。

  2.缴费时间。

  首次报考人员:2012年7月23日上午9∶00起至2012年7月29日下午17∶00止

  非首次报考人员:2012年7月5日上午9∶00起至2012年7月29日下午17∶00止

  3.收费标准。按桂价费〔2005〕33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须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49元

  4.发票领取。区直报名点报考人员:

  (1)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发票;

  (2)发票领取时间:网上缴费后于2012年8月20日-10月19日上班时间办理;

  (3)发票领取地点:南宁市新竹路20号广西人事考试院303室(所开票据均为事业性统一收据),

  (4)凡超过领取日期不领取发票者,视为不需要票据。

  各市报名点报考人员:各市报名点的发票领取方式由各市另行安排。

  5.各市报名点组织报名费10元/人由广西人事考试院返还支付。

  (四)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材料、信息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受理补报手续。

  四、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于2012年10月12日上午10∶00起至2012年10月21日下午14∶30止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自贴照片无效)。

  五、试题类型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客观题)、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

  六、参加考试及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三)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七、考场设置

  本次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八、成绩管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考全科、免二科2个级别。参加4个科目(考全科级别)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免二科级别)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九、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1.考试三个月后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咨询电话:0771-5505211.

   2.证书办理具体时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x.lss.gov.cn)中的“职业资格查询”专栏公布为准。办理地点: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咨询电话:0771-5595807.   

  十、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考试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写组编写的2009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

  十一、咨询电话

  政策文件咨询:0771-5864453(自治区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5505211(广西人事考试院考务部)

  考试报名票据咨询:0771-5853282(广西人事考试院综合部)

  附件1: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文件摘选)

  一、根据《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程满六年。

  (二)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三)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四)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二、根据国家人事部 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一)在造价工程师执行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7]77号)下发之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 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责任编辑: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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