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考试辅导:照明、排水安全要点
2012-08-01
普通
照明、排水安全要点
1.隧道内的照明灯光应保证亮度充足、均匀、不闪烁。应根据开挖断面的大小。工作面的位置选用不同高度的照明;潮湿及渗、漏水隧道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2.隧道内务部照明电器为:(1)开挖、支撑及衬砌作业地段为12~36V;(2)成洞地段为ll0~220V;(3)手提作业灯为12~36V.
3.隧道内用电线路,应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高度用磁瓶悬挂牢固,不得将电线挂在钢钉及其他钢件上,不许捆扎在一起,使用的电缆线应悬挂在高处,严禁拖在地面上受车辆碾压。
4.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检修管理,在检修电器和照明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5,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必须挖凿排水沟,当下坡开挖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设置大于20%涌水量的抽水机具排出。抽水机械的安装地点在导坑的一侧或另开偏洞安装,并用栅栏与隧道隔离;抽水设备宜采用电力机械,不得在隧道内使用内燃抽水机,抽水机械应有一定的备用台数。
6.隧道开挖中预计要穿过涌水地层时,宜采用超前钻孔探水,查清含水层厚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涌水提供依据;如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要立即令工人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责任编辑:跳跳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