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
2012-08-14
普通
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
纳税人(课税主体)
纳税人:是直接向国家交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负税人: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课税对象(课税客体)-按课税对象税可分五大类
流转税
收益税
财产税
资源税
行为目的税
计税依据
从价计征(大多数)
从量计征
税率或税额标准-体现征税的深度,是中心环节,分三种
比例税率
累进税率
定额税率
附加、加成和减免
附加-加重税负,对所有纳税人加征
加成-加重税负,只针对特定的纳税人加征
减税-减征部分税款
免税-免交全部税款
违章处理
偷税和抗税属于犯罪行为
漏税和欠税属于一般违章行为,不构成犯罪
对违章行为的处理:批评教育、强行扣款、加收滞纳金、罚款、追究刑事责任
现行房地产税收(5+7)
房地产税收(5项)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耕地占用税
土地增值税
契税
与房地产有关的税收(7项)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
责任编辑:玛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