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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安全工程师《法律》:许可证发证机关

2012-08-17
普通

  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机关的层级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按照两级发证的原则规定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机关,并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机关作出了特殊的规定。

  1.两级发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确定国务院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人民政府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证机关。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一级发证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责任编辑: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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