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案例分析》重点分析(14)
三、招标单位回答的方式有:
以书面形式解答;
投标预备会形式解答
1、招标文件的发放时间 要持续5个工作日
2、投标截止时间
3、对投标文件的修改问题
4、密封确认问题
5、对撤回投标的单位要公布单位名称
6、评标委员会的产生和组成(不能由招标单位直接指定)
7、不可就实质内容要求修改
8、评标委员会是否具有确定中标人的问题
9、中标通知书以发出为准
10、合同签署的时限
11、标底的编制方法:招标标底编制方法,主要采用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编制
12、答疑会不能透露投标人的信息
13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提前15天
14、评标过程中决定删除项目,则同时删除该部分商务和技术部分的评比内容
15、对投标人的资格预审内容:
企业情况:1)投标人组织与机构和企业状况
2)企业资质等级
3)企业质量安全环保认证
工程情况: 4)近3年完成的工程情况
5)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资源情况 6)财务、管理、技术、设备情况
7)其他奖励情况
16、应由招标人主持会议
17、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应向有关行政监督单位备案
18、采用邀请招标的条件
1)项目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
2)受自然条件环境限制
3) 涉及国家安全、秘密,抢险工程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
5)法律法规不宜公开招标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