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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整理:物权的保护应当采取的方式:

2012-10-26
普通

  物权的保护应当采取的方式:

  1、因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力。

  2、被无权占有人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不能返还原物或者返还原物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损失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或者恢复原状后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4、妨碍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

  5、有可能危机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消除危险。

  6、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责任编辑:淘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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