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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监理案例分析教材解读(15)

2012-11-23
普通

  (3)责任:

  ①责任期即合同有效期;

  ②履行责任期内约定的义务,因过失使委托人受到损失应赔偿,累计总额≯监理报酬总额(税金之外);

  ③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质量及完工时限不承担责任,对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对违反第5条(即上述义务③)应承担赔偿责任;

  ④向委托人索赔不成立时,由此引起委托人的费用,应给予补偿。

  【委托方】义务:

  ①支付监理预付款;

  ②协调外部关系,如委托监理方则应付酬;

责任编辑:淘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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