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房地产估价师《经营与管理》资料:联合代理
2009-09-07
普通
5.联合代理与独家代理
对于功能复杂的大型综合性房地产开发项目或物业,由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共同承担项目的房地产经纪工作,称为联合代理。房地产经纪公司之间有分工,也有合作,通过联合代理合约,规定各代理公司的职责范围和佣金分配方式。
对一些功能较为单一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或物业,或者对于综合性中的某种特定用途的物业,由一家拥有销售此类物业经验的房地产经纪公司负责其房地产经纪工作,称为独家代理。某些大型房地产经纪公司亦可能独家代理综合性房地产开发项目或物业。
6.买方代理、卖方代理和双重代理
经纪公司只能从买方单方面收取佣金的代理,称为买方代理。
经纪公司只能从卖方单方面收取佣金的代理,称为卖方代理。
经纪公司可以同时向买卖双方收取佣金,但佣金总额一般不能高于前两种代理形式,而且双重代理的身份应向有关各方事先声明,称为双重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