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2010年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为6月28日至7月20日
文件摘要 | |||
报名时间: | 6月28日至7月20日 | 交费时间: | 7月21日至7月23日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准 考 证: | 考试前一周 |
确认时间: | 7月21日至7月23日 | 考试时间: | 10月16日至17日 |
关于201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报名的通知
临建房函字[2010]118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临汾、侯马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洪洞县房产局、曲沃、永和房地产管理中心,临汾市房产局,各房地产企业: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晋建办综函字[2010]339号)、《关于组织2010年度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晋建房字[2010]360号)要求,现将我市201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条件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中等专业学历(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
(二)房地产经纪人报名条件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全国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二、报名方式及报名资料
(一)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报考考生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填写报名信息(包括上传考生照片;续考考生,必须填写档案号)考生在网上填写时务必认真阅读填写注意事项。
省人事考试中心对考生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照片的规范性进行审核,考生需于信息提交两个工作日后上网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自助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盖章后,汇总考生本人从业经历证明,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市建设局房产科进行现场初审,受理人:张 平,联系电话:2025812、手机:13111110022。
(二)考生向市建设局提交以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业年限证明一式二份;
2、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
3、续考考生只须提交下载打印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往年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或山西人事考试网上下载的成绩单(一式二份)
三、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6月28日至7月20日;
(二)报考人所在单位或考生向市建设局报送书面材料时间:7月21日至7月23日;
(三)《准考证》于考试前一周由考生登陆原报名网站自助打印,不再另发。
(四)考试时间:
资格名称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科目名称 |
房地产 估价师 | 10月16日 | 上午 9:00-11:30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
下午 14:00-16:30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 ||
10月17日 | 上午 9:00-11:30 |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 |
下午 14:00-16:30 |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 ||
房地产 经纪人 | 10月16日 | 上午 9:00-11:30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
下午 14:00-16:30 | 房地产经纪概论 (自备计算器) | ||
10月17日 | 上午 9:00-11:30 | 房地产经纪实务 (自备计算器) | |
下午 14:00-16:30 |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自备计算器) |
四、收费标准
(一)房地产估价师
1、报名费:每人10元。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收取。
2、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收取。
3、考务费:考试二门(科)及以下,每人每门(科)40元;三门(科)及以上的,每人每门(科)35元。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收取。
(二)房地产经纪人
1、报名费:报名费每人次10元,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收取。
2、省考务费:报考二科(含二科)以下,每人每科40元,三科(含三科)以上的,每人每科35元,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收取。
3、每人每科70元,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代收。
五、注意事项
(一)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
(二)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须使用 2B 铅笔和橡皮,由考生自备。
(三)各科目考试范围以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分别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四)报名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个人资料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考试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该执业资格。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