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全省开展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核发工作的通知》(辽建[2007]334号),经专家组审核,丁玉林等373人符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条件,现予以公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对公示内容有疑义的欢迎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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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丁玉林等373人符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条件人员名单
辽宁省建设厅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