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辅导资料(16)
2010-01-22
普通
2Z201063 掌握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人员,要通过国家资格考试、考核,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后在资格许可的范围内执业。
程序:参加统一考试或认定、取得资格证书、注册、取得注册执业证书、接受继续教育。 建筑工程的执业人员主要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工程造价师、注册建造师等(注意无“注册资产评估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