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专业合格证明)领取通知
参加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成绩合格者,请持领取凭条按要求领取资格证书(专业合格证明):
1、 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二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
2、 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
3、 领取地点: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海淀区莲花小区3号楼一层办公大厅,莲花桥往西200米路南)。
4、 领取时间:2010年3月18日——19日(上午8:40-11:30,下午13:00-16:30)。
温馨提示:由于上述领取地点无停车位,请乘公交车领取证书。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