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 审计 翻译等资格证书的通知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审计、翻译资格证书现开始发放,现将领取证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2010年5月17日-2010年8月31日。
二、领取地点:沈阳市人才大厦11楼1101房间。
三、领取资格证书时需携带:
1、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在沈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职称评定”栏目下载)一份并加盖单位人事公章。
2、考试合格人员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
3、近期同版一寸或二寸照片两张。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