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办理通知
市直报名点报名的考生:
2009年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已开始办理。报名点选择“市直”的考生请于8月2日起到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大厅办理证书。
一、二级建造师证书办理需提交的资料:
1、考生本人具备报名资格的学历证书原件;
2、持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 );
报考级别为考一科的考生另还需带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中级职称证书原件;或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满15年的单位工作证明原件;
报考级别为考二科的考生另还需带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中级职称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满15年的单位工作证明原件;
3、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4、增加专业考一科的考生需带初次考试通过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5、考生正面免冠彩色登记照片:二寸一张(与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同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3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十五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行为]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参加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的,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该项考试。
根据以上要求,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合格考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颁发执业资格证书,复审不合格的,成绩作废,证书收回。
二、办证地址:
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育才幼儿园隔壁)。
乘车路线:68、724、524、70、7、716、533、608、706、801、805、808、809等路公交车在花桥一村或黄孝河路站下车后,步行50米即到。
三、办证时间安排:
2010年8月2日至8月27日办理(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特此提示并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0一0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