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2009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21日
2009年造价考试通知
各辖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局、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关于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9]109号)精神,现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我市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建设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和考前辅导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2009年10月24、25日两天。除宿迁市外,其他各省辖市和省直均设立考点。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仍为《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四、题型及答题方式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他物品应统一存放。答题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已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已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六、报名组织
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传照片、现场审核、现场交费的报名组织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09年6月1日-6月21日,报名网址:www.czks.cn,网络报名及考务咨询电话:0519-86617131.
完成网上报名并且照片审核通过的新考生请于2009年6月22日、23日(9:00-11:30,14:30-17:30)到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常州市北直街35号1楼。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519-85681918.
现场审查时初次报考的考生需携带如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业务工作证明;
4、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的报名表1张(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过去参加过造价工程师考试的老考生,请根据上次考试的档案号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09年6月22日、23日到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大厅交纳报名表和1张近期2寸免冠照片(贴于报名表照片栏内)档案号遗忘者,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网址:http://www.jsrsks.com.cn )将提供相关档案号的查询服务。
七、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考试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写组编写的2009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考试用书的预订工作,在现场审核确认时一并办理。考前培训报名登陆建设工程教育网,电话:010-82326699.
八、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直接登录相应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为2009年10月16-23日。
九、收费事宜
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的规定执行。
(一)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
(二)考务费:客观题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