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09年助理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确定:3月23日-4月24日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8〕5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办〔2008〕114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08年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9年3月23日—4月24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20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4:00—16:30 安全生产实务与案例分析
三、报考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
㈠ 取得中专(职高、技校)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满3年;
㈡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满2年;
㈢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及其以上学历。
㈣ 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申请参加重庆市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在办理重庆市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须提交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实行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后,不再进行工程系列相应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和初定工作。取得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工程技术人员,表明其已具备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相应岗位任职资格和担任相应级别工程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四、重庆市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专业、科目代码表:
专业 | 专业代码 | 科目 |
注册助理 安全工程师 | 01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安全生产实务与案例分析 |
五、报名要求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不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摄像报名。
应试人员登陆重庆人事人才网(www.cqpa.gov.cn点击主页上“各类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
㈠ 提交考试报考信息。应试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报名时,应试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文件及报名系统中相关帮助文档,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参加考试的各项内容(应试人员通过审核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试人员报名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号)。
㈡ 初审报考资格。考试审核部门根据应试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个人资料(姓名、性别、像片、有效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学历、所学专业、毕业时间、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年限及电话),对照报考条件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试人员报名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咨询电话:86868811、86868821、86868815。
㈢ 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应试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3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可及时进行修改,重新接受资格初审。
㈣ 网上缴费。应试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3月23日─4月27日)进行网上缴费,重庆市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收1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系统中提示的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规定进行。
㈤ 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请于2009年6月13日至20日登录重庆人事人才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在考试当天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负。
㈥ 成绩查询及证书办理。应试人员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左右,可登录重庆人事人才网(www.cqpa.gov.cn查询成绩。成绩合格人员点击“考试信息”栏目,查看《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间表》中的办证时间,按《办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须知》的要求及考务文件规定的相关材料及工作年限证明,前往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后办理资格证书。)
㈦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及材料的应试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场设置
重庆市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场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七、教材征订
㈠ 考试用书。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单价25元/册。
2.《安全生产实务与案例分析》,单价55元/册。
㈡ 考试指定教材的征订由重庆市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负责。联系电话:86556397,联系人:刘南芳。
八、其它要求事项
㈠ 重庆市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作答。《安全生产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
㈡ 资格考试合格者,由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重庆市范围内有效。
㈢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参考工作。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