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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安全工程师《生产技术》:机械伤害的类型

2010-08-12
普通

  机械伤害的类型及预防对策

  机械伤害类型及机械安全设计

  【大纲考试内容要求】:

  1.掌握常用机械伤害的主要类型;

  2.熟悉常用机械的主要危险部位、安全防护装置及安全措施。

  【教材内容】:

  三、机械伤害的类型及预防对策

  (一)机械伤害类型

  机械装置在正常工作状态、非正常工作状态乃至非工作状态都可能发生危险。

  机械在完成预定功能的正常工作状态下,存在着不可避免的但却是执行预定功能所必须具备的运动要素,有可能产生危害后果。例如,零部件的相对运动,锋利刀具的运转,机械运转的噪声、振动等,使机械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存在碰撞、切割、环境恶化等对人员安全不利的危险因素。

  机械装置的非正常工作状态是指在机械运转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意外状态,包括故障状态和检修保养状态。设备的故障,不仅可能造成局部或整机的停转,还可能对人员构成危险.如电气开关故障,会产生机械不能停机的危险;砂轮片破损,会导致砂轮飞出造成物体打击;速度或压力控制系统出现故障.会导致速度或压力失控的危险等。机械的检修保养一般都是在停机状态下进行,但其作业的特殊性往往迫使检修人员采用一些非常规的做法,例如,攀高、进入狭小或几乎密闭的空间、将安全装置短路、进入正常操作不允许进人的危险区等,使维护或修理过程容易出现正常操作不存在的危险。

  机械装置的非工作状态是机械停止运转时的静止状态,在正常情况下,非工作状态的机械基本是安全的,但不排除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如由于环境照度不够而导致人员发生碰撞事故;室外机械在风力作用下的滑移或倾翻;结构垮塌等。

  在机械行业,存在以下主要危险和危害:

  (1)物体打击:是指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而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不包括主体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是指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飞落、挤压造成的伤亡事故。不包括起重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3)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挤压、碰撞、冲击、剪切、卷入、绞绕、甩出、切割、切断、刺扎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伤害。

  (4)起重伤害:是指各种超重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物体(吊具、吊重物)打击等。

  (5)触电:包括各种设备、设施的触电,电工作业时触电,雷击等。

  (6)灼烫:是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的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的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7)火灾伤害:包括火灾造成的烧伤和死亡。

  (8)高处坠落:是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害事故。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

  (9)坍塌:是指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事故,如挖沟时的土石塌方、脚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建筑物坍塌等。不包括矿山冒顶片帮和车辆、起重机械、爆破引起的坍塌。

  (10)火药爆炸:是指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在生产、加工、运输、贮存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11)化学性爆炸:是指可燃性气体、粉尘等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混合物,接触引爆物体时发生的爆炸事故(包括气体分解、喷雾、爆炸等)。

  (12)物理性爆炸:包括锅炉爆炸、容器超压爆炸等。

  (13)中毒和窒息:包括中毒、缺氧窒息、中毒性窒息。

  (14)其他伤害:是指除上述以外的伤害,如摔、扭、挫、擦等伤害。

  就机械零件而言,对人产生伤害的因素有:

  (1)形状和表面性能;切割要素、锐边、利角部分、粗糙或过于光滑。

  (2)相对位置:相对运动,运动与静止物的相对距离小。

  (3)质量和稳定性:在重力的影响下可能运动的零部件的位能。

  (4)质量、速度和加速度:可控或不可控运动中的零部件的动能。

  (5)机械强度不够:零件、构件的断裂或垮塌。

  (6)弹性元件的位能,在压力或真空下的液体或气体的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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