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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监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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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设备监理师《合同管理》:供货方违约责任

2017-09-01 17:27    来源于网络

(1)未能依照合同约定交付设备

这类违约行为可能包括不能供货和不能如期供货两种情况,由于这两类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不同,因此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也不完全一样。

对于提前交付设备的情况,属于约定由采购方自提设备的合同,采购方接到对方发出的提前提货通知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拒绝提前提货;对于供货方提前发运或交付的设备,采购方仍可依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

(2)设备的质量瑕疵

(3)供货方的运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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