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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徐州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和入口

摘要:徐州2018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24日9:00-9月3日23:59,资格初审时间为9月3日-9月5日,网上缴费时间为9月4日9:00-9月6日23:59.本次考试实行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各地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关于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1.用户名、密码找回

2.资格考试信息修改申请表

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安厅《关于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函〔2018〕38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公安局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负责终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1月10、11日。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及作答方式

考试共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2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五、报考条件

(一)新报考人员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再增加1年。

(二)免考部分科目人员另需具备以下报考条件: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三)报考条件中对大专以上学历层次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的审核,可参照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附件3)执行。

(四)有关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时间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六、报名与审核

(一)属地化管理

实行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各地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二)照片要求

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

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三)档案数据

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四)雷同甄别

本项考试结束后,经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考试实施期间将加强与公安、无线电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充分发挥人事考试协调机制优势,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有组织的考试违纪舞弊行为。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按《徐州市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徐政办发〔2015〕170号)纳入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数据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五)报名信息确认后需要资格审核的考生(含外省转入的异地考生)

新考生报名流程:网上注册(如之前未注册)照片上传(如之前未上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确认、打报名表)现场资格初审、交报名表、网上缴费确认。

网上报名:8月24日9:00-9月3日23:59(报名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补报名,也无现场报名,请务必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

资格初审:9月3日-9月5日(9:00-11:30,14:00-17:00)

资格初审地点:徐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咨询部(原徐州市建工局办公楼四楼)(地址:徐州市中山南路48号4楼401室,乘公交到“交通银行站”或“九州大厦站”下)由市职称办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对逾期未来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缴费:9月4日9:00-9月6日23:59(缴费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再缴费,也无现场缴费,请务必在缴费时间截止前完成网上支付)

现场资格初审时,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必须需激光打印机黑白打印,禁止针式打印机打印,本人必须签名,左下角“单位意见”栏必须填写 “该同志从事 消防 专业工作已满 X 年”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修改报名信息的,必须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否则无法通过现场资格初审,后果自负;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见附件);

5.如需委托办理资格审核等事项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现场资格初审前报考人员必须将材料装订整齐后(报名表必须在第一页)交至现场审核人处。

(六)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核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的,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市报名点应认真审核新报考人员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确认审核无误后,审核人必须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凡使用假学历、假资格证书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证书将予以没收,个人报名信息将录入全省假证库,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七)报名信息确认后可直接缴费的考生

报名流程:网上报名(登录网报系统、选择考试项目、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打印报名表)网上缴费。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8月24日9:00-9月3日23:59(报名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补报名,也无现场报名,请务必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

网上缴费:8月25日9:00-9月6日23:59(缴费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再缴费,也无现场缴费,请务必在缴费时间截止前完成网上支付)

(八)资格终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会同公安局及时向社会发布考试公告,严格按有关规定共同做好报名与资格审核,并及时将本地区报名表及有关材料按报考级别分类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公安厅于9月中旬对报考资格进行终审。

请考生在此期间关注徐州人事考试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如需核补材料的考生请在公告信息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将按自动放弃处理。终审结果发布时间如有变动,以省厅公布时间为准。

(九)11月3日—9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十)点击查看咨询电话。

七、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收费的复函》(苏价费函〔2018〕23号)的规定,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的收费标准为:《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每人每科69元、《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每人每科65元、报名费每人10元。

(二)需要报销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 (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持准考证与身份证(代领者须持代领者的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与准考证)到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A302室〔食品城南,市内乘公交车到淮海文博园(食品城)站下〕领取。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逾期不补(考试时不需要出具票据)

八、其他事项

(一)考试期间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须有专人值班,请将值班电话于考前一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登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人事考试服务“栏目查询联系方式。

(三)有关教材和考试大纲事宜,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查询。

附件:

1.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3.岗位业务工作证明

4.授权委托书

附件1

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工 作 计 划

8月24日—93 网上报名
935 现场资格初审
96日前 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
9月中旬 进行报名资格终审
9月底 省向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报送试卷预定单
11月3日9日 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11月10日 上午 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 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月11日 上午 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11月14日前 向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上报考场分配信息
寄送《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专用答题卡
12月7日前 省完成答题卡扫描及数据上传工作,接收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考试成绩
2019年2月底前 根据人社部通知,下发合格标准,公布考试成绩

附件2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注:表中“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附件3

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岗位业务工作证明

我单位        同志工作满        (大写)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已满      (大写)年,同意报名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特此证明。

我单位保证所有资料真实有效,有据可查。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授权委托书(个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委托        身份证号:                      作为我的代理人,代理本人办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事宜:

委托权限:

1.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

2.(其他授权事项)                     .

被委托人在委托权限内提交的相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字:            
联系方式:           
被委托人签字: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注:须附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委托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作为我(单位/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代理我单位人员办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事宜:

委托权限:

1.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

2.(其他授权事项)                     .

被委托人在委托权限内提交的相关文件我(单位/公司)均予以承认,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报名人员名单:

姓名:            ,身份证号:                  手机:

姓名:            ,身份证号:                  手机:

注:人员名单可自行减少或添加行数。

年    月    日(单位盖章)

注:须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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