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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内容如下: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承前启后的历史交汇期,是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开局起步期。编制实施“十四五”时期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对于加快推进全省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江西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关于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有关法律、文件编制,主要提出“十四五”时期全省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总体定位、主要目标、建设重点和政策措施,是指导未来五年全省消防救援事业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各级政府审批核准消防救援事业发展重大项目及安排政府投资、编制财政支出预算和制定相关政策的依据。

一、基础与环境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全省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五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工作方针,持续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积极创新消防治理机制,逐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不断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消防救援事业改革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取得显著成效。在国务院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对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中,我省均获评“优秀”。

——消防队伍改革顺利推进。坚决拥护中央改革决策部署,出台《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推进全省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30余个配套政策文件。全省消防队伍主动融入和服务大局,坚持边转制边建设边应急,顺利推进改革转隶,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涌现出“时代楷模”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等一批先进典型。

——消防安全治理成效显著。修订实施《江西省消防条例》,出台11部地方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逐步实体化运行,建立健全会商研判、联合执法、考核考评等机制,消防安全责任不断压实。深入推进消防执法改革,初步实施“五位一体”新型监管模式,消防监督执法和服务质效明显提升,消防执法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持续开展精准消防安全治理,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得到有效化解。“十三五”期间,累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45万处,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162家,全省火灾形势保持总体平稳。

——消防基础保障持续夯实。各级政府积极落实《江西省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实施办法》《江西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社会多元消防力量蓬勃发展,城乡消防安全基础不断夯实。“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投入消防经费70.37亿元,建设城市消防站229个、市政消火栓25670个,配备消防车659辆、装备44.78万件(套),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726支;国家级区域性水域救援训练基地、省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和消防实战指挥平台建设稳步推进。

——消防救援能力不断增强。分灾种分区域组建省综合应急救援机动支队及17支直属大队、97支专业救援队,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加快构建。强化各类灾害处置技术战法课题攻关,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实战演练,大力加强应急状态建设,灭火救援能力加快升级。“十三五”期间,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处置灾害事故16.2万起,营救疏散遇险群众27万余人,保护财产价值1200亿余元,成功打赢九江石化“3·12”爆炸、上饶亿升广场“4·16”火灾、宜春靖安“7·21”驴友山洪遇险和鄱阳湖流域超历史洪水等大仗硬仗。

——消防科信支撑作用明显。消防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稳步实施,建成应用综合业务、北斗调度、消防监督、装备管理等系统平台,完成城市重大灾害应急通信系统、通信指挥车、卫星便携站等关键设备配备,有效整合公安“天网”、交通监测等部门资源,“立体协同、衔接顺畅、运行有序”应急通信体系基本形成。将“智赣119”纳入省推进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03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十大品牌工程”统筹推进,物联网规模化应用持续加强,消防治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

——消防宣传教育大力普及。将消防安全纳入干部培训、平安创建、文明家庭评选、社会综治和普法教育之中,持续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扎实推进“一警六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社会化公益化多样化消防宣传教育格局初步形成。“十三五”期间,全省各类消防队站累计接待社会群众参观体验250万人次,组织应急疏散演练5万余场次,鉴定消防特有工种人员1.84万余名,培训“准消防员”150万余名;4部消防公益广告获“黄河奖”,公众消防常识知晓率54.6分。

(二)发展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向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发表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形成,我省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生态优势以及国家战略叠加优势更加凸显,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带来了新契机。但也要清醒看到,当前我省正处爬坡过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制约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根本解决,消防救援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消防安全治理水平与人民群众更高期待还有较大差距。

——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给火灾防控带来新挑战。经济社会进入新发展阶段,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加速推进,城市规模不断扩张,市场主体大量增加,尤其是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化工企业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等火灾高危场所日益增多,城中村、老旧小区、“多合一”“九小”场所等传统与非传统消防安全风险叠加,火灾发生机率仍然较高。同时,新模式、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快速发展衍生出新的风险隐患,火灾防控难度不断加大。

——灾害事故日趋复杂给应急救援提出新考验。面对我省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大的基本省情,对标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职能定位,覆盖城乡、多元互补的消防救援力量不足,消防救援装备配备结构不够合理、高精尖装备数量偏少,高素质专业人才短缺,地震、水域、森林、航空、轨道交通等灾害事故处置经验欠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体系和调配机制有待完善,部门应急联动、协同作战等方面仍有短板,消防救援队伍应对全灾种的核心应急救援能力亟需提升。

——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给消防工作提出新要求。消防治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部门间既有职责交叉也有监管“盲区”,消防安全责任传导落实、基层末端防控等仍有差距。消防法规标准有待健全,运用市场机制调节风险和差异化、精准化监管水平不高。消防经费保障不充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仍滞后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公共消防服务不均等。科技引领支撑和动能转化不够,信息化水平不高,社会消防宣传水平与公众消防安全需求还不匹配,改革创新消防治理仍是长期任务。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系列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重要要求,坚持系统观念和底线思维,扎实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政治责任,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江西篇章、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提供更加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和关于应急管理系列重要论述,坚持党对消防救援队伍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全面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坚持两个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统筹好消防安全与发展、消防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做到协调一致、齐头并进,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改革转型。积极融入国家新发展格局,准确把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特征,突出系统性、针对性、协同性,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努力破除制约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进消防救援事业转型升级。

坚持创新发展。围绕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注重科技创新赋能消防发展,着力解决消防安全领域深层次问题。加快构建全灾种全覆盖消防救援力量体系,不断提升队伍综合应急救援能力,高效履行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职责使命。

(三)发展目标。

紧贴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求,加快构建与江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相适应的公共消防安全体系。到2025年,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消防安全形势趋稳向好,火灾事故总量持续下降,防范火灾事故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公共消防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作用更加凸显,应对处置巨灾大难能力显著提升。到2035年,建立形成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消防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有效运行,重特大火灾事故防控水平大幅提升,消防安全形势根本好转,覆盖城乡的具有江西特色的多元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全面构建,各类灾害事故处置和巨灾应对能力达到更高水平,依法治理、科学救援、智慧应急水平达到新高度。

——消防安全水平达到新高度。全力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有效预防较大火灾,努力减少亡人火灾,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人民群众消防安全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

——消防治理水平跃上新台阶。消防法规政策体系基本形成,消防执法改革全面完成,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新型监管机制成熟完善,综合治理精准高效,监管力量覆盖城乡,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明显提高。

——消防基础建设取得新成效。深度融合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公共消防设施更加完善,消防经费保障更加有力,战勤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新增市政消火栓5万个,新建城市消防站168个,城乡抗御火灾风险能力显著增强,公共消防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综合救援能力实现新提升。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规模稳步增长,新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328支、升级达标103支,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5000名,具有江西特色的多元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基本建成,“全灾种”指挥协调、应急响应、社会联动等机制更加完善高效,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作用更加凸显。

——科技支撑作用得到新增强。科技资源、人才资源、信息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大数据、云计算、5G(第5代移动通信技术)、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和消防机器人、无人机、直升机等高精尖装备在火灾防控、应急救援、政务服务等领域广泛应用,物联网泛连接规模数力争达到200万个,“智慧消防”成效不断显现,消防救援工作科技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

——消防人文环境迈出新步伐。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机制更加完善,公共消防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显著增强,消防救援职业文化软实力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

江西二级消防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各级政府每年下达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定期召开常务会、办公会研究消防工作,健全完善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机制,考核巡查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各级消防安全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重大问题抄告反馈、警示约谈、追责问责、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制度。

2.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行业部门依法落实消防监管法定职责,建立联合检查、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完善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运行机制。教育、民政、商务、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达标创建,提升行业部门消防管理水平。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高风险场所消防检查和专业评估。

3.落实基层消防管理责任。推进将消防安全纳入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公安派出所依照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和范围继续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探索试行依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设立消防所,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力量。按照职责任务和保障力量同时进网格的原则,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多网合一”综合网格管理范畴,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4.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推行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风险申报制度,分类编制火灾风险指南和检查指引。建立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考核制度,落实员工岗前消防培训和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健全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机制。深化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实施标准化管理,加快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提档升级。

5.强化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健全火灾事故分级调查处理机制,2021年底前,各设区市政府出台《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省级消防安全议事协调机构制定《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与整改评估办法》,实行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火灾提级调查,建立信息通报和评估制度,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严格落实《江西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建立火灾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套机制,完善公安机关与消防救援机构火灾调查联动协作制度,强化涉嫌失火案、消防责任事故案和重大责任事故案等调查移送。加大火灾延伸调查力度,依法对亡人或有影响火灾倒查问责,严肃追究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使用管理等各方主体责任,推动规范管理、堵塞漏洞。

(二)提高消防安全治理水平。

6.创新消防监管模式。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全面推行“五位一体”新型监管模式。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对火灾高风险场所、严重违法失信对象的抽查频次。聚焦火灾多发行业领域和重大节日、重要节点,盯紧突出风险和违法行为,精准检查、从严监管。实施“互联网+监管”,推进消防安全远程监督、移动执法、线上管理,提高监管能力和效率。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完善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办法和机制,将消防失信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依规对失信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探索消防安全强制保险,发挥保险机构参与火灾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作用。

7.推动社会多元共治。建立火灾隐患“吹哨人”制度,健全受理、查处、反馈、奖励等机制,鼓励单位员工和知情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全面推行消防救援站开展防火和消防文员协助执法工作,依托政府专职消防队打造“三员一队”。各地安排一定数量事业编制专项用于扩充一线消防监督力量。分级组建消防安全专家库,分行业领域成立专家组,建立实行专家检查制度。优化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机制,落实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和人员执业标准等配套制度,提升消防技术服务质量。研究成立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指导管理中心,并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全省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鼓励社会单位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培育引导消防协会等社团组织健康发展,加强自律管理,指导协调企业规范从业。

8.强化精准高效治理。加强大城市、城市群及区域消防安全状况评估,结合城市全生命周期管理、精细化治理,有效防范化解全局性、系统性风险。聚焦高风险场所和重点领域,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场所消防安全,实施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根据地域、行业火灾特点和消防安全问题严重程度,建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级响应制度,按等级启动实施专项整治。加强风险治理决策研究,研判论证新材料新产品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建立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机制。健全重大活动消防安保调度指挥、精准研判、前置布防等工作机制,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三)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

9.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依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科学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将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训练基地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建设消防队站,采取新建、改建、配建、租赁及模块化、移动式队站等多种形式,加密消防队站布点,到2025年,全省新建城市消防站168个。支持国家重点镇和经济发达镇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提格建站。结合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城市更新行动和特色小镇建设,所有乡镇根据国家标准和省有关要求规划消防队站建设用地,配备基本消防通信设备和消防装备设施,合理设置取水点、消火栓、消防宣传阵地等,实现城乡消防安全基础提质增效。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维护管理,到2025年,全省新增市政消火栓50000个(其中,2021年新增13000个、2022年新增16000个、2023年新增11000个),完好率不低于98%。

10.配强全灾种消防救援装备。适应“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按照主战、辅战、增援三级分类,合理调整灭火、举高、专勤、保障类装备配备数量,分级分类优化统型,成建制、成体系、成规模配备装备,其中特种灾害救援装备配备比例不低于10%。2022年,省综合应急救援机动支队及17支直属大队完成各类专业救援装备配备,县(市、区)完成“4+1”灭火救援作战基本单元装备配备;2023年,各设区市因地制宜配齐石油化工、高层建筑、地震、水域、山岳等典型灾害事故处置装备,有条件的配备挖掘、破拆、装载等工程机械,补充地质灾害、雨雪冰冻、森林防灭火等自然灾害救援装备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装备;到2025年,基本形成“适应灾种、品类齐全、功能完备、高效集成”的现代化消防救援装备体系。

11.健全消防救援战勤保障体系。各级政府采取征召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等方式,支持加强战勤保障力量,充实特别重大灾害应急响应现场指挥部战勤保障力量,配齐所需车辆装备,储备持续不少于72小时的战勤保障物资,实体化建设运行战勤保障机构,提升“全任务、全地域、全要素”保障能力。2021年,市级建成战勤保障消防站;2022年,依托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配备装备、扩建设施并充分履行战勤保障职能,建成省消防救援职业健康中心,市县两级建立卫勤保障实体化运行机制;2023年,建成省级和区域消防救援装备维修中心,配备重型车辆检测、举高消防车臂架维修等专业设施设备;到2025年,形成“多层级、一体化”消防救援战勤保障体系。

12.强化应急救援物资储运投送。在加快构建省域“1+3+N”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保障网络基础上,扩大储备品种和数量,加强全地形、轻型化运输车辆和可空投模块箱配备,探索加强自主导航、无人机、直升机等前送装备配备。2021年,建成市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升级改造县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2023年,整合省市两级储备资源,分级分类落实物资储备和车辆装备配备标准,按照“省级不少于15辆、载重量5-10吨、全轮驱动车辆不少于50%,市级结合实战加强配备”的原则,配备应急保障运输车辆,提升储备模块化、装配集成化和装卸机械化水平;到2025年,形成“快速响应、模块储运、多元投送”的应急救援物资投送体系。

(四)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13.建精综合应急救援专业队。立足各地灾害事故特点,在全面加强各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的基础上,科学布局建设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形成“灾种全面覆盖、力量全域辐射、优势互相补充”的综合救援力量体系。2021年,南昌组建地下轨道交通应急救援专业队,景德镇组建航空消防救援专业队;2022年,建强九江、景德镇、萍乡、赣州、宜春5支重型和南昌、鹰潭、新余、吉安、上饶、抚州6支轻型化工灭火救援编队;2023-2024年,组织各类专业队进行基地轮训,逐一开展资质评估;2025年,各设区市建成航空消防救援编队和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专业队,同时推动各类专业队所属人员取得相关资质。

14.壮大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全面落实《江西省专职消防救援队和志愿消防救援队建设管理办法》,细化制定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录退出、职业发展、综合保障等配套政策措施。符合建队要求的企业单位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生产、加工、储存易燃易爆品企业建立工艺处置队。积极发展农村志愿消防力量,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行政村、自然村和未达到建设专职消防队标准的乡镇按规定建立志愿消防队。鼓励发展社会志愿救援力量,建立健全民间救援组织登记备案、培训考核、事故现场准入等制度,依法引导街道、社区、企业单位等基层应急力量协助承担一定的抢险救灾职能,倡导红十字会、保险机构以及其他社会公益组织积极投身防灾减灾事业。

15.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各地结合辖区事故特点,完善本级消防训练基地训练设施,承担地区满负荷培训轮训、各类救援力量比武竞赛、跨部门演练等任务。2023年,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完成训练设施新建改建任务;到2025年,市级训练基地模拟训练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在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以及鄱阳湖、仙女湖等地区建设水域救援训练场地及设施,承担洪水、泥石流、堰塞湖、急流、静水、潜水等灾害事故及应急救援实战任务。大抓实战化训练,改革训练内容,积极探索整建制基地化轮训新模式,按规定实施等级达标评定,重点围绕化工火灾和山岳、水域、森林、航空、地震、地质灾害、轨道交通等特种救援,强化演练、比武和竞赛,不断提升实战打赢能力。

(五)深化消防科技信息支撑。

16.推进智能指挥体系建设。2021年,省市两级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完成升级改造,优化升级消防指挥调度网并接入应急指挥信息网,建成智能接处警系统、智能指挥系统和消防“一张图”,接入执勤实力、消防水源、重点单位、道路交通、“天网”监控等基础作战信息;2022年,研发消防数据治理系统,形成总队级数据资源池,实现各类数据接入、处理、储存、管控和共享交换;2023年,县级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完成升级改造;2024年,研发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管理系统,逐步接入行业部门、社会联动力量数据资源,实现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到2025年,全面实现一体化战备值守、预警研判、信息发布、力量调度、联合指挥、作战监测、事故评估等功能。

17.提升应急通信保障能力。优化应急通信装备结构布局,配齐关键通信装备,完善灾害事故现场应急通信协同保障机制,形成“全天候、全地域、全灾种”应急通信体系。2021年,县(市、区)完成“轻骑兵”前突小队建设;2022年,省市两级配齐通信先导车、大型方舱式通信指挥车和灾害事故现场宽窄带通信组网设备;2023年,执勤车辆100%配备一体化车载通信终端;到2025年,基本实现可视化动态通信指挥。加快消防救援领域长航时大载重无人机、智能跟踪拍摄机器人、高适应性卫星通信、宽窄带智能中继、5G、无人机集群等新装备、新技术应用,满足特殊灾害现场实时通信需要。

18.加快“智赣119”建设应用。将“智赣119”建设应用融入相关法规标准,构建“政府主导推动、激发市场活力、健全法治保障、鼓励安全消费”规模化应用推广机制,实现可持续发展。注重发挥保险的市场杠杆作用,引导国有保险机构提供双向保险产品参与共建。卫生健康、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等重点行业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有序推进本行业领域“智赣119”建设,逐步建立消防物联网监测系统,并将监测数据分批接入“智赣119”大数据平台。宣贯执行《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设计施工验收标准》,逐步推动社会单位改造升级自动消防设施物联网、安装NB-IoT(窄带物联网)消防智能终端设备。

19.加强消防科技创新。省市两级落实专项科研业务经费,用于消防技术革新鉴定、消防产品研发等。依托跨地区、跨部门应急救援交流合作平台,积极承办务实创新项目,持续扩大对外业务交往。引导南昌、九江、新余、赣州等地区消防救援装备和产品生产企业自主创新,重点开展无人化、智能化高精尖消防救援装备和高效适体防护装备升级研发,加强新型装备示范配备和定型列装,推动主战装备高端化、高精尖装备国产化,提升消防救援装备现代化水平。用好省属高校与科研院所优势资源,到2025年,依托南昌大学、江西理工大学、南昌职业大学消防相关专业学科组建省火灾科学重点实验室,建立健全共同投入、优势互补、联合攻关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构建开放高效的消防科技创新体系。

(六)强化消防法制政策保障。

20.完善规章标准体系。推动地方消防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推动修订《江西省消防条例》;2021年,出台《江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配套修订《江西省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规定》《江西省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等。落实消防技术标准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政策实施和关键需求引导下的技术标准编制修订工作,鼓励各地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消防技术标准。引导具有立法权的设区市开展消防立法工作,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出台相应法规规章,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制定“短、平、快”整治措施或规范性文件。

21.健全职业保障机制。全面落实中央、省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优抚优待和职业保障等政策文件,建立健全消防救援人员工资待遇、看病就医、伤亡抚恤、家属随调、住房保障及子女教育优待等社会保障机制,将改革性、奖励性补贴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制定消防救援职业荣誉体系建设规划,将消防救援队伍纳入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评比、表彰奖励体系,落实春节等重大节日党委政府走访慰问和“送奖到岗、送奖到家”等机制,形成尊崇消防救援职业的社会氛围。

(七)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22.夯实消防宣传工作基础。积极融入各类媒体平台,在省级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加强新媒体矩阵建设,2021年,强化省市两级消防全媒体中心运营,建强县(市、区)级消防宣教站,完善和配备信息处理、内容编辑、教育培训、宣传通信等装备;2022年,各设区市配备多功能消防宣传车;2023-2025年,按照30%、60%、80%比例,县(市、区)完成消防宣传车配备。推动消防宣传与城市公共文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深度融合,2021年,建成省级消防主题广场;2022年,各设区市因地制宜建设消防主题公园、消防文化广场或街区。

23.务实消防宣传教育举措。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宣传队伍,2021年,县(市、区)组建消防志愿者队伍;到2023年,全省发展消防志愿者人数不少于3万人。按规定开展“119消防奖”评选表彰,引导有社会责任感的单位和个人参与消防宣传、开展消防公益活动,推动消防公益事业发展。持续推进“一警六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到2025年,新增150万“准消防员”。针对老人、儿童、残疾人、务工人员、特殊工种等群体,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强化消防安全培训。每年推出一批精品公益作品、消防文创产品,持续扩大消防宣传影响力。

(八)强化消防救援人才素质。

24.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制定消防救援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建立人才库。拓宽消防指战员成才渠道,将领导干部纳入省(市)委党校(行政学院)调训范围,省(市)高校、党校给予消防指战员学历提升政策支持。鼓励将消防救援技能列入省级技能赛事,将消防救援人才纳入地方党委政府人才引进工程,支持参评地方荣誉奖项;探索使用事业编制周转池吸引高层次人才充实省火灾科学重点实验室。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优质职业教育院校设置消防救援特有工种专业,提高消防救援人才供给能力。

25.加强职业文化建设。制定消防职业文化建设实施意见,密切消防救援机构与文化部门合作,健全消防救援重大题材影视、文学作品立项备案、内容审查、专业指导等机制,鼓励支持创作高质量的消防救援题材影视、文学等作品。2021年起,全省消防救援队伍队史馆(荣誉室)逐步达标。健全典型培树机制,挖掘选树宣传先进典型,提升“井冈山模范消防大队”“时代楷模”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新老先进典型生命力,用先进典型激励士气、推动改革、引领发展。推动消防职业文化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火焰蓝”消防救援文化江西品牌。

四、重点工程

(一)国家级区域性水域救援训练基地建设工程。作为国家布局建设的6个区域性水域救援训练基地之一,立足江西洪涝灾情、辐射长江流域,采取部省共建方式,依托我省九江庐山西海省级水域救援训练基地建设“贴近实战、设施完备、功能齐全、师资雄厚、运行高效”的国家级训练基地,2023年建成,打造全国水域救援训练基地建设“江西样板”,为消防救援队伍培养优秀水域救援专业人才。

江西二级消防1

(二)省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作为省域“1+3+N”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保障网络的“龙头工程”,选址在南昌县向莆铁路以西、南昌市南外环高速以南,规划建设集应急救援物资仓储、调运、维修及人才培训等保障功能为一体的省级储备库,2022年投入使用并按标准完成各项物资储备,实现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分区保障、快速投送。

江西二级消防2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壮大升级工程。依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乡镇消防队》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情实际,按照“特勤消防站42人、战勤保障消防站38人、一级消防站31人、二级消防站18人、小型消防站10人、一级乡镇专职队8人、二级乡镇专职队5人”标准壮大政府专职消防力量,到2025年,新建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168支、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328支,升级达标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103支,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5000人,补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力量不足。逐年实施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达标计划,落实以奖代补等政策措施,支持配备一批适应新型城镇化、美丽乡镇建设的灭火和应急救援车辆装备,提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整体水平。

江西二级消防3

(四)公众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推广普及消防科普教育平台。立足江西实际,以提升公众自防自救能力为重点,2022年在南昌启动国家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命名10个省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立消防安全素质调查评价机制,定期调查评估。专栏4公众消防素质提升工程任务清单国家级消防

江西二级消防4

(五)“智赣119”建设提升工程。坚持“统筹规划、集约共建”原则,将“智赣119”建设应用纳入江西省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融入各级智慧城市建设管理一体化推进,持续升级大数据平台功能,有序研发智慧感知、防控、指挥、管理、保障等模块,探索防消一体建设模式。2022年,建成省、市、县三级“智赣119”大数据运维中心,实现与“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实战指挥、综治信息、雪亮工程等系统平台数据资源的互联共享。依托国家“03专项”工程,联合中国信通研究院、国有电信企业成立“智慧消防治理创新中心”,为大数据平台的“智慧大脑”拓展创新赋能提供可靠支撑。

江西二级消防5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的总体部署,切实将消防救援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平安建设和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跟踪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细化分解主要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强力推进落实。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落实《江西省地方消防救援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健全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完善项目经费标准化保障体系,确保地方消防救援经费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力状况相匹配。省市两级要加大对财力困难地区消防救援事业的扶持和倾斜。

(三)加强政策支持。各地要将消防救援工作列入本地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政府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和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任务。将消防专项规划重点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提供土地等保障。

(四)加强评估问效。各地要完善规划实施评估机制,适时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并将评估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绩效的重要依据。对于履行职责不力的,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名词解释.pdf

2.“十四五”期间江西省消防救援队站建设项目规划表.pdf

3.“十四五”期间江西省消防救援队伍车辆购置规划表.pdf

4.“十四五”期间江西省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项目规划表.pdf

5.“十四五”期间江西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配备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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