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教育网

首页 >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 考试动态 > 政策法规

江西宜春一级消防工程师可认定工程师职称且不需要办理认定手续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可知:江西宜春一级册消防工程师对应职称层级为“工程师”,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对应职称层级为“助理工程师”。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所列职业资格的,可认定其取得相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有符合相应职务试行条例要求的,应符合相应职务试行条例中的学历资历条件),不需办理认定手续,不需补发职称证书。

  用人单位可根据对应关系,按照相关任职条件、聘任程序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前往建设工程教育网APP查看 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
下载APP
已加入购物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