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教育网

首页 >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 考试动态 > 政策法规

辽宁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对应职称:工程师

工程师

关于公布《辽宁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抚示范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省直有关部门,省属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和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7〕48号)精神,有效衔接职称与职业资格,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现公布《辽宁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本《目录》所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用人单位可根据对应关系及本单位工作需要,按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岗位空缺情况和聘任条件,按程序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二、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后,需按照《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和《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条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或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等相关职业资格后,需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对应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后,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三、国务院清理规范有关职业资格前已取得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企业法律顾问、国际商务师、广告专业技术人员、价格鉴证师、招标师、物业管理师、管理咨询师、矿业权评估师等9项职业资格,原有职业资格继续有效,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应相应系列层级的职称。

四、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不需办理认定手续,不需补发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五、对应认定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列明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在与职称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规范开展,并及时跟进国家目录及相关政策调整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六、各市、各部门应做好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的具体落实工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做好政策解读和资格对应的指导工作。用人单位和各级职称评委会组建部门应做好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甄别和服务工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提供便利。

附件:辽宁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docx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8月14日

推荐阅读:

各地2020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考时间及入口汇总

【图解】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详细流程

【直播回放】2020版消防工程师教材变化解析

速看!考期一级消防工程师后对你的生活有哪些改变?

考前5大问题不解决,将无法参加2020年一消考试!!

新规解读:涉及注册消防工程师前景 戳我了解>>

好消息!大家期待已久的2020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新课开通啦!

针对这个相对较难的考试,相信大家已经开始备考了。为了让大家更有效地备考,建设工程教育网2020年特邀一级消防工程师老师黄明峰、龚孝炜、刘为国、白杨、靳啸天讲解课程,希望能助各位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话不多说,快来跟我一起听新课吧!戳我听新课>>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前往建设工程教育网APP查看 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
下载APP
已加入购物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