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1.共有人的权利。
2.权益转移。开发公司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一并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享有“两书”规定的权益。
3.房屋质量。
4.承租人优先购买权。
5.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的买卖对象。
6.住房户口迁移。已投入使用的住买卖,除房屋交接和权利转移外,住房内的原有户口是否及时迁出也影响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内约定户口迁移条款。
7.维修基金交割。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将房地产转让情况当面告知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并办理房屋维修基金户名的变更手续,帐户内结余维修基金的交割,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8.物业管理、公用事业业费具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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