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粤人社办〔2021〕8号)及相关要求,现对湛江市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80人(详见附件1)。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月2日至1月15日。
二、受理举报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湛江市考生的举报,由湛江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受理。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46号三楼308室,联系电话:0759-3119313。
三、证书发放
该项资格考试我省试点证书直邮。公示期间,全科成绩合格考生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申请证书直邮(点击详见:考生申请证书直邮服务须知.docx)。报考条件在线核查状态为“发放证书”的人员,其证书直邮申请予以受理。
其他未申请证书直邮、报考条件在线核查状态为“发放证书”人员的证书,由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依申请邮寄或现场发放。
湛江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2024年1月2日
附件-湛江市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xlsx
注:详情请至湛江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