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粤人社办〔2021〕8号)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现对珠海市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193人(详见附件)。上述人员均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且所填报和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一、公示时间
2021年12月27日-2022年1月10日(工作日10天)。
二、受理举报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珠海市考生的举报,由我院受理。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6号一楼,联系电话:0756-2288109。
三、失信人员查处
公示期间我院将集中受理对上述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注意事项
请我市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尽快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查阅本人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人员需按审核日志栏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上传资料。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并按审核不通过处理。
附件:珠海市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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