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发放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沈阳考区合格证书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19年5月14日、15日、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二、发放地点
沈阳市考试院服务中心(一楼)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七马路37号。
三、证书发放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查询《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1)中对应序号。如有重名考生请到现场取证序号机查询取证序号。
(二)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和学历(位)证书的原件。如无法提供学历(位)证书,考生可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档案。
(三)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免试条件指定的材料或证书原件。
(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随证书一同发放,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五)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合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上述材料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代为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