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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考点:质量保证金的使用及返还

  2018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定于10月27、28日,距离考试时间越来越近,赶紧跟着小编一起看看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的考点吧!

  质量保证金的使用及返还

  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金融机构托管;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更多关于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知识点及习题敬请关注建设工程教育网造价工程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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