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管理课本浓缩知识点:新增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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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7
普通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知识点:新增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
1、 无形资产的计价原则:
① 投资者按无形资产作为资本金或合作条件按投入时,按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
② 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③ 企业自创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按开发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
④ 企业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发票帐单所载金额或同类无形资产市场价作价;
⑤ 无形资产计价入帐后,应在其有效使用期内分期摊销,即企业为无形资产支出的费用应在无形资产有效期内得到及时补偿。
2、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① 专利权的计价:分为自制和外购两类。前者价值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后者价值按其所能带来的超额收益计价;
② 非专利技术的计价:自制的一般不作为资产入帐,自创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按当期费用处理;对于外购非专利技术,应由法定评估机构确认后再估价,其方法往往通过能产生的收益采用收益法估价。
③ 商标权计价:一般根据被许可方新增的收益确定;
④ 土地使用权计价:根据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计价。
3. 其他资产计价:
包括特准储备物资等,主要以实际入帐价值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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