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教育网

首页 > 一级造价工程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2015造价工程师:造价师的注册

来自网络 2015-03-30
普通

  注册

  (1)注册管理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作为造价工程师注册机关,负责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作为造价工程师的省级注册、执业活动初审机关,对其行政区域内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相关专业部门作为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初审机关,负责对其管辖范围内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2)注册条件与注册程序。

  1)注册条件:

  ①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②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

  ③没有不予注册的情形。

  2)注册程序: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的,应当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或者部门注册初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注册初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做出决定。

  对申请变更注册的、延续注册的,注册初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做出决定。

  3)初始注册: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责任编辑:Seazy

2020年一级造价师进入备考阶段,网校总结多年成功辅导经验,从学员实际需求出发,结合一级造价师考试命题规律、重点、难点,融入先进的教学理念,推出全新个性化班次,学习刻不容缓!加入我们,为你的一级造价师考试保驾护航。

关注"一级造价师"公众号,免费获取"备考资料",考试不掉队!

长按二维码,保存到相册,用微信扫描图片扫码进群,享特惠、问问题、交朋友

试听课程
加载更多 >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