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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造价工程师:建筑空间的组合设计

来自网络 2015-04-01
普通

  建筑空间的组合设计

  1)建筑空间组合的原则①建筑空间组合中不同高度的房间处理a.高度相同或相近的房间组合高度相同、使用性质相近且联系较密切的房间,可组合在同一层;

  高度相近且联系密切的房间必须布置在一起时,可适当调整房间之间的高差,采用统一的层高;高度相差不大,使用上既有联系又要求适当分隔的房间,需要组合在同一层时,可采用不同的层高,但要保持相互间的联系,应解决高差问题。

  b.高度相差较大的房间组合高度相差较大的房间,在进行空间组合时,可根据不同高度房间的数量多少和使用性质,尽可能地安排在不同的楼层上,各层之间采用不同的层高。

  当高度较大的房间数量较少时,可将高度较大的房间布置在顶层,或附设于主体建筑的端部,也可单独设置用廊子与主体建筑连接。

  对于单层建筑,高度相差较大的房间之间,可按各自的高度进行组合。

  ②建筑空间组合中的功能要求在进行建筑空间组合时,应根据各层平面之间的功能使用关系,合理地安排各层平面的相对位置。各层平面之间的功能使用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种:

  a.并列关系各层平面中,上下对应的各部分之间功能相同,各层基本上是一个模式,即平面设计中的标准层平面。空间组合时,可按层数将若干个标准层平面叠加即可。

  b.内外关系各层之间有的对外联系密切,有的对内联系密切。空间组合时,对外联系密切的应安排在下面几层,对内联系密切的可安排在上面几层。

  c.使用顺序关系对有一定使用顺序的建筑物,应按使用顺序安排各层平面的位置。

责任编辑:Sea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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