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管理: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权利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2016-01-07
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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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权利:
1)使用注册造价工程师名称;
2)依法独立执行工程造价业务;
3)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4)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5)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6)参加继续教育。
责任编辑:iv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