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知识点:合同终止
建设工程教育网
2016-04-08
普通
合同的终止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提示】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以及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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