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教育网

首页 > 一级造价工程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2016造价《工程计价》:通过划拨方式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

建设工程教育网 2016-05-12
普通

  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除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high

2020年一级造价师进入备考阶段,网校总结多年成功辅导经验,从学员实际需求出发,结合一级造价师考试命题规律、重点、难点,融入先进的教学理念,推出全新个性化班次,学习刻不容缓!加入我们,为你的一级造价师考试保驾护航。

关注"一级造价师"公众号,免费获取"备考资料",考试不掉队!

长按二维码,保存到相册,用微信扫描图片扫码进群,享特惠、问问题、交朋友

试听课程
加载更多 >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