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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21年二级造价师考试报名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四川2021年二级造价师考试各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报名点

资格核查部门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

交通运输工程专业

水利工程专业

单位

咨询电话

单位

咨询电话

单位

咨询电话

省直属

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028-63810333转3

四川省交通运输职业资格中心

028-85525371

四川省水利人才资源开发与档案中心

028-85061735

成都市

成都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监督服务站

028-86638412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028-85512648

成都市水务局

028-61882824

自贡市

自贡市建设工程技术中心(原自贡市建筑工程技术学校)

0813-8288028

自贡市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站

0813-5864995

自贡市水务局

0813-8229115

攀枝花市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12-3349626

攀枝花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站

0812-3501077

攀枝花市水利局

0812-3339165

泸州市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30-3102606

泸州市交通运输局

0830-2285263

泸州市水务局

0830-3195221

德阳市

德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

0838-2553660

德阳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0838-2430130

德阳市水利局

0838-2533511

绵阳市

绵阳市住建委造价站

0816-2228924

绵阳市交通运输局造价站

0816-2839298

绵阳市水利局人事科

0816-2862329

广元市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39-3262907

广元市交通局

0839-3265370

广元市水利局

0839-3264998

0839-3261952

遂宁市

遂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0825-2310671

遂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0825-8095679

遂宁市水利局

0825-2710003

内江市

内江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0832-2022315

内江市交通运输局

0832-2270872

内江市水利局

0832-2063127

乐山市

乐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0833-2113843

乐山市交通运输局

0833-2428549

乐山市水务局

0833-2423329

南充市

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17-2330162

南充市交通运输局

0817-2801322

南充市水务局

0817-2224826

达州市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18-2103952

达州市交通运输局

0818-2122387

达州市水务局

0818-2650487

巴中市

巴中市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0827-5550855

巴中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8190116673

巴中市水利局

0827-7702030

广安市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26-2335790

广安市交通运输局

0826-2360236

广安市水务局

0826-2603115

宜宾市

宜宾市造价工程师协会

0831-2381480

宜宾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0831-2329974

宜宾市水利局

0831-8204072

雅安市

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35-2227385

雅安市交通运输局

0835-2829303

雅安市水利局

0835-2239225

阿坝州

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37-2821722

阿坝州交通运输局

0837-2827447

阿坝州水利局

0837-2823087

甘孜州

甘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36-2833134

甘孜州交通运输局

0836-2811656

甘孜州水利局

0836-2835505

凉山州

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34-3223567

凉山州交通运输局

0834-3225211

凉山州水利局

0834-3230984

眉山市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28-38196903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028-38113885

眉山市水利局

028-38166025

资阳市

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28-26633450

资阳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

028-26122573

资阳市水务局

028-26655801

四川2021年二级造价师考试资格审核

(一)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实行属地管理,同时按照专业类别,分别由各主管部门进行,并贯穿资格考试全过程。各级人社部门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部门,加强学历、从业经历等考试资格条件的审核,其中: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资格审核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专业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审核方式在每年度考试考务工作通知予以明确。

(二)在资格审核中,对于存疑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部门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携带规定材料按指定方式接受人工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将被取消报名资格。

(三)严格落实审核责任,加强失信管理。坚持谁审核、谁负责,同时建立容错机制,对尽职尽责工作人员免责,对失职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要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资格核查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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