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及相关资格考试考务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经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及2020年度和2021年度部分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工核查对象
(一)2021年度经济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全部科目成绩合格须参加考后人工核查的人员(见附件1、附件2)。
(二)参加2020年度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未及时进行人工核查的人员(见附件3),包括以下资格考试的相关人员:注册设备监理师、一级建造师、勘察设计工程师、社会工作者、中级安全工程师、执业药师、出版、经济、统计、审计、注册城乡规划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和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三)参加2021年度上半年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未及时进行人工核查的人员(见附件4),包括以下资格考试的相关人员: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监理工程师、一、二级注册计量师、二级建造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
提示:曾参加过考后人工核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人员,不能再参与人工核查。
二、人工核查具体安排
(一)人工核查时间:12月2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二)人工核查地点:湖南智宸智能化考试中心(岳麓区岳麓街道西二环一段588号大麓名山科技园,公交线路:乘68路、17路、207路、225路、235路、239路到桃园村站下;乘311路、913路、417路到后湖小区南站下;地铁3号线中南大学站4号出口步行1000米)。
三、人工核查程序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考生需按如下程序核查:
(一)报考人员个人自审
请考生仔细阅读了解相关考务文件以及本公告的通知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予以把握,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二)单位资格初审
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初审把关。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应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5)、毕业证件、身份证件及学历证明材料等其他辅证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验,严格把关,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核查。核验无误后,须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上考生签名处确认盖章,同时为考生出具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6)。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工核查
我们将安排专人核对考生的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等相关情况。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后续在人社局官网公示通过人员名单;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
(四)人工核查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我们将于12月30日之前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知公告栏,对2021年度经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2020年度和2021年度部分资格考试人工核查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四、人工核查材料要求
考生均须提供材料(一)(二)(三)(没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可不必提供工作年限证明),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材料(四),选择“增设专业”报考的,还须提供材料(五)。
特别提醒:2002年之前取得的学历、外省学历无法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可提供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证书原件。
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一)《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需在考生签名处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公章并在表上方空白处备注本人手机号码。
(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如在多家单位有过工作经历,请在证明材料中一并注明,加盖当前工作单位公章。
(三)学历证明材料,如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等。请考生结合报考时提供的学历及毕业时间,对应准备如下学历证明材料:
1.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02年以后取得且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大专及以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提供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学信网提供的学历认证报告
2002年以前取得大专及以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取得但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可免费在学信网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情况详见学信网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3.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查询结果
2005年6月后毕业于湖南省中专职业学校的考生,提供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查询认证结果页面。
查询网址:
4.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2005年6月前毕业于湖南省中专职业学校的考生,提供省教育厅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因时间问题无法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可先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复印的录取花名册或毕业生花名册进行审核,后续再补充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特别提醒:教育部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一定时间(20个工作日),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
学历认证报告出具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原件或学历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复印的录取花名册或毕业生花名册(加盖存档部门公章并留经办人姓名和办公电话)。
受理方式:现场办理
联系电话:0731-82116082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7月1日-9月30日15:00-18: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办理地点: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长城非常生活3楼1号窗口)。
5.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报告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报告。
6、党校学历证明材料
持党校学历的,出具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官方网站毕业证书查询页面结果;网上无法查询的,出具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7.技工院校毕业学历证明材料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10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参评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的规定,持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的,根据毕业时间按要求提供如下相应证明材料:
(1)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的查验结果页面。
(2)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验结果页面。
(3)其它年度毕业的,提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四)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符合免考条件的印证资料(具体资料清单请对照报考当年考务文件要求准备)。
(五)选择“增设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类别。请提供第一专业资格证书,作为增加职业资格专业类别的依据。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初审时,由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所在单位初审时,认为需留存备用备查的,可复印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原件退还申请人。
(二)人工核查时,主要对初审查验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查询认证情况进一步确认。核查时不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
联系电话:0731-84907978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一段669号市人社局22楼2205房
附件:
1.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须参加考后人工核查人员名单
2.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须参加考后人工核查人员名单
3.2020年度部分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未及时进行人工核查的人员
4.2021年度上半年部分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未及时进行人工核查的人员
5.2021年报名表模板
6.工作年限证明模板(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长沙市职改办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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