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山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
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事项告知书
一、参加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请务必在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爱山东APP等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入考点时通过手机展示。自考前14天起,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状况监测。考前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
二、考试当日,考生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和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下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参加考试。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须在进入考场时提交给监考人员,每场考试均须提交一份(可提交原件或复印件)。
三、持非绿码的考生应在考试当日之前主动向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和考点所在市考试组织机构申报,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和就诊史,由当地专家组评估后确定考试安排。
四、具有以下特殊情形的考生,应于考试当日之前主动向考点所在市考试组织机构申报,并遵守以下要求:
(一)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有考前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考试:
1.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
2.考前14天内有国内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
3.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
4.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21天但不满28天者。
(二)考前14天内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入鲁后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考试。
(三)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考试。
(四)治愈出院满14天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痰或鼻咽拭子)均为阴性的,可以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五、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一)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
(二)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三)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
(四)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1天者;
(五)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的。
六、考试当天,若考生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考试。
七、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接受体温测量、核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请考生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
八、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将组织全体考生签订《考生健康承诺书》,请考生提前了解健康承诺书内容,按要求如实签订。
九、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进出考点以及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
十、参加考试时,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十一、各市考试组织机构联系方式:
济南:0531-61378831;
青岛:0532- 85061127;
淄博:0533-2303079、2307993;
枣庄:0632-8665517;
东营:0546-8951806;
烟台:0535-6896328;
潍坊:0536-8891387、8893187;
济宁:0537-3239861、2376068;
泰安:0538-6917018;
威海:0631-5232612;
日照:0633-8899738;
滨州:0543-3225533;
德州:0534-2236709;
聊城:0635-8492972、8492973;
临沂:0539—8131767;
菏泽:0530-5166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