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2年第三十三批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人员名单的通知
苏建函注册〔2022〕412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经审核,53人符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现予以公布。
附件:2022年第三十三批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xls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注:该消息来源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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