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关于河南省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及资格核查的通知》,详情如下: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及《关于做好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省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并进行考后资格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
按照有关要求,现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见附件1)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23日。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监督举报邮箱henanjianzaoshi@163.com),对经查实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考后资格核查
(一)核查对象
2023年度河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见附件1)。
(二)核查方式
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人员依照考试报名条件进行资格核查,请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及时登录http://222.143.32.83:9022/,注册后按提示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之后请关注平台审核进度,在公示及核查期间请保持手机畅通。
由于被核查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视同被核查人员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本次考试成绩。
技术电话:0371-55673016,63284897;资料上传期间业务电话:0371-63297636(工作时间08:30-12:00;14:00-17:00,不含节假日)。
(三)时间安排
核查分两轮进行,未参加首次核查和首次核查未完成人员可参与补充核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首次核查
资料上传时间为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25日;
资格核查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10日。
首批合格人员名单将于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
2.补充核查
资料上传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31日;
资格核查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8日。
补充核查结果将于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核查资料
请考生结合本人报考情况,对照报考条件提供相应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考全科: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免一科符合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在我省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②在我省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③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的考生,报考其他专业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④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提供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年限证明等。
三、资格证书办理
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不再颁发纸质证书,电子证书将在合格名单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上线。证书上线后,可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查询中心(https://ywzl.hrss.henan.gov.cn/chaxun/login.do),在“证照信息查询”栏目查询下载个人电子证书。
四、注意事项
(一)考后资格核查不委托任何中介或代办机构,请考生自行注册并按照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上传资料。
(二)报名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日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参加免一科考试条件的考生务必上传证明具备相应条件的资格证书,否则将按不符合报考条件处理。
(三)资格核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附件:
1.2023年二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xlsx
2.工作经历年限证明(模板).doc
2024年2月2日
注:详情请至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