茫茫征程,唯有前进的脚步才是希望的象征。2021年安全工程师备考进行时,建设工程教育网小编为考生整理了安全工程师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考点,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复习有所帮助。
考点精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4.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5.从业人员的义务: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的义务。
6.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权:(1)现场检查权;(2)当场处理权;(3)紧急处置权;(4)查封扣押权。
7.行政执法的强制履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 24 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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