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责任的责任主体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行政责任的有关责任人。《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确定的有关行政责任人,包括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负责安全事项行政审批和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机构正职负责人,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比照上述人员追究行政责任。
对中小学校违法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的,要按学校隶属关系追究县、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同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和学校校长的行政责任。
责任编辑:粥粥
2024年安全工程师招生已经开始啦,网校总结多年成功辅导经验,从学员实际需求出发,结合安全工程师考试命题规律、重点、难点,融入先进的教学理念,针对不同学员开设超值精品班、高效实验班,为不同学员量身打造,带你高效备考2024年安全工程师。立即查看>>
|
扫码进群领取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