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房函﹝2023﹞215号),202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于11月11日、12日举行,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省委人才发展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共同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核查工作;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考试考务工作。
二、考试科目
考试设《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4个科目(详见附件1)。考试成绩实行4年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考试科目,方可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规〔2021〕3号)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2),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告知承诺制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签署报考承诺书。
五、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9月11日至9月18日。
(二)报名流程:网上报名、上传材料、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详见附件3)。
六、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翻译专业等17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6〕122号)有关规定执行,客观题每人每科65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8元。开具电子发票的考生,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后14天内办理(详见附件4),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七、考试大纲
继续使用《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2021)》(以下简称考试大纲),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网站(网址:)下载。
八、成绩发布和考后复核
(一)成绩查询。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将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开通成绩查询通道。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中国房地产估价”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IREA-WX)查询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
(二)成绩公示。成绩拟合格人员名单将按要求在行业主管部门网站和“海南省公共招聘网-人力资源旗舰店-通知公告”()进行公示。
(三)考后复核。成绩公布后,将在海南省公共招聘网发布资格复核人员名单等有关事宜。资格复核人员须按要求办理资格复核,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九、考试有关事项
(一)应试人员需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相关须知事项,提前到达考点进行身份核验。
(二)应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试开始5分钟后禁止进入考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应试时,仅能携带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考试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三)考试结束后,对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十、联系方式
(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咨询电话(报名资格):65326216;
(二)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咨询电话(考务考试):65375001、65339752、65338399、65351474。
受理时间:0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附件:1.2023年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表
2.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3.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4.电子发票代开申请表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2023年9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3年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表
(考试日期:11月11、12日)
附件2
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且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在海南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二、部分科目免考条件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规〔2021〕3号)的有关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一)本办法实施之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二)本办法实施之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三)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换领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港澳台和境外人员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外人员及港、澳、台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附件3
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一)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登录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二)非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须登录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学历学位等信息。
(三)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四)报名期间,报考人员需更正报考信息或找回用户名或密码的,可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搜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更正”服务事项,在线进行办理。
二、上传材料
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位认证报告(PDF格式),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报考人员将上述材料(JPG格式,拍照或扫描)按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后继续完成报名。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可上传JPG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
三、网上缴费
考生报名确认后,请于9月11日-9月19日中午12:00前登录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3年11月7日-11月11日登录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证书查询
合格人员可登录海南省公共招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纸质证书发放相关信息或关注“海南就业”微信公众号浏览相关文章。
附件4
电子发票代开申请表
电子发票申请步骤:第一步,考生填写电子发票代开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发送至邮箱:zcksc_jyj ;第二步,微信添加“电子票夹”小程序并实名认证,在“票夹”查阅到发票信息后可自行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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