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教育网

首页 > 房地产估价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房估制度与政策:商品房交付使用

  (一)履约按期交房,协助办理权属登记

  (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商品住宅的保修期从商品住宅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的存续期。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不得低于建筑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的存续期。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住宅进行维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做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

  2)结构类型;

  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

  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

  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

  7)配电负荷;

  8)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住宅中配置的设备、设施,生产厂家另有使用说明书的,应附于《住宅使用说明书》中。

责任编辑:亮亮

  建设工程教育网2023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新课已上线,网校总结多年成功辅导经验,从学员实际需求出发,结合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命题规律、重点、难点,融入先进的教学理念,针对不同学员开设超值精品班、高效实验班、尊享无忧班三大班次立即查看>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学习资料包免费领取

学习计划知识大纲

历年试题备考方法

一键领取
加入组织一起备考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识别进入小程序

关注公众号
了解更多

前往建设工程教育网APP查看 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添加老师微信号
回复报考专业进群
已加入购物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