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从2000年起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成绩连续滚动,即第一年与第二年为一个周期,第二年与第三年为一个周期,依此类推);符合免试条件,参加规定两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
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是由人事部与建设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的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分4个科目,考试采用闭卷形式。《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
北京地区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在北京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北京市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工作,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考前培训工作。
试卷满分
监理工程师: 1.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客观题) 110
(考试科目) 2.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客观题) 160
3.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客观题) 110
4.工程建设监理案例(主观题) 120
2003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科(4科)考试的条件: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的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规定的两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北京地区2002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兹定于2002年8月28日——8月29日发放2002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请2002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人员持本人2002年度考试的准考证或成绩单,报考时所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须原件),按规定时间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证书管理科领取证书。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证书管理科地址:东直门外新中街11号〔建工集团培训中心院内〕3号楼104房间。
每日办证时间:上午8:40——11:30 ,下午13:30——16:30.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
咨询电话:1605700
凡未能在规定时间领取证书的合格考生均可于每月最后一个周五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领证地点: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11号3号楼104室,领证时间:上午8:40-11:30下午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