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定于2006年4月15日、16日考试,省直报名点报名定于2006年2月8日-2月10日(共3天)进行。由于报名工作时间较为紧张,特发布本紧急通知,请在宁的中央各部委直属单位和省直各有关单位按本通知做好本单位报名工作。
有关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准考证领取等的未尽事宜,请省直报名点的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本网站。
原定于2006年9月16日、17日举行的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因故推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
由于时间紧急,请各单位提前准备好以下部分报考材料
1、《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由各单位提前到我中心统一购买,回单位填涂,报名期间报名点不提供文具和场所填涂信息卡。
《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是计算机采集个人信息的重要依据,考生自己务必按要求认真填涂,并对填涂信息的准确性负责。《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所填涂信息必须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完全一致,并按照本文附件5的要求填涂,若信息填涂不规范、不清楚、不准确,责任由考生自负。
2、《2005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从本文附件下载,要求A4纸正反打印(否则视为无效),报名表必须考生本人按要求认真填写、签署诚信协议,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3、各有关单位按2005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报考条件和材料的要求将本单位报考人员的报考材料集中收齐,并填报《2005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统计表》(加盖单位公章),统一到本报名点来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地点: 在宁的中央各部委直属单位和省直各有关单位由各单位统一组织,到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南京市北京西路70—1号2楼)。
[单位统一报名,请将本单位报考人员按照附件六的格式汇总,以便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06年2月8日(周三)—2月10日(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联系电话:025—83200271
报名表从本文附件2下载,必须用A4纸正反面打印(否则视为无效退回)
[准考证发放时间约在2005年3月底或4月初,具体时间请届时查阅江苏建设信息网执业注册栏(www.jscin.gov.cn)。]
二、报名参加此次考试的人员办理报名手续时需提供的材料:
(一).首次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年限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5.2005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表从本文附件2下载,必须用A4纸正反面打印(否则视为无效退回);
6.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7.符合考2科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8、符合考1科的,需要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由于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正在发放中,对已通过2004年度考试而未能及时拿到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经各市考试中心确认合格后,方可报名。
(二).续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04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贴在报名表制定位置);
4.《2005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表从本文附件2下载,必须用A4纸正反面打印(否则视为无效退回);
5.《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务必事先填涂好)。
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提醒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3)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各报名点在报名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员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印章的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三、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考试时间、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阅卷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讯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1个专业类别。《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监考人员在发放答题卡后,应提醒考生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五、收费事宜
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科85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六、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
全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的征订和考前培训工作由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
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考务问题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有关教材、考前培训问题请与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
附件:
1.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2.2005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3.专业对照表
4.2005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统计表
5.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填卡说明及注意事项
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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