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教育网

首页 > 房地产经纪人 > 复习指导

复习指导:房地产贷款保险的概念

2008-10-14
大号 收藏资讯

  一、房地产贷款保险的概念

  房地产贷款保险是通过借款人的人身保险、抵押房地产的财产损失保险、借款人购买保证保险、贷款人购买信用保险等方式,来分散房地产贷款的有关风险的一种经济制度。在房地产贷款保险中,大量的是个人住房贷款保险。

  上述房地产贷款保险概念的基本内涵有如下几点:(1)房地产贷款保险是为了分散房地产贷款的有关风险而设立的保险,凡是与房地产贷款有关的保险都可以包含在内;(2)房地产贷款保险只是分散房地产贷款风险的一种方式,一般来说,还有房地产抵押、担保公司的担保等,并把它们作为防范风险的一个重要屏障;(3)房地产贷款保险涉及的险种较多,一般来说,既有财产保险又有人身保险。

  二、房地产贷款保险的种类

  贷款人在发放房地产贷款后会面临多种风险,其中主要有如下3种风险:(1)用以抵押的房地产有可能毁损、灭失;(2)借款人有可能死亡、丧失劳动能力;(3)借款人可能因失业等而不能获得预期收入。因此,在房地产贷款中贷款人通常要求借款人购买有关保险,如抵押房地产的财产损失保险、借款人的人身保险、保证保险;贷款人也可以购买信用保险。

  (一)抵押房地产的财产损失保险

  抵押房地产的财产损失保险,是以补偿抵押房地产的损失为目的的保险,是为了防范房地产抵押以后可能出现毁损、灭失等给贷款人行使抵押权造成的风险。抵押房地产的财产损失保险主要是房屋的损失保险,其中最典型的是房屋火灾保险。

  火灾保险的责任范围通常包括:(1)由于火灾及延烧所致的损失。(2)由于雷电、地震、地陷、崖崩所致的损失。(3)由于爆炸所致的损失。(4)由于防止灾害蔓延而破坏保险财产或因施救、抢救以致保险财产所遭受的损失。(5)在发生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中,遭遇盗窃所致的损失。(6)发生在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或事故,因施救、抢救或保险财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以及被保险人根据保险人建议所支出的救护费用。

  抵押房地产的财产损失保险条款规定的除外责任通常有:(1)由于战争或军事行动而直接或间接所致的损失不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但被保险人能证明其所受损失与战争或军事行动无关系的不在此限。(2)由于政府命令破坏所致的损失不在保险责任之内,

  但因防止责任范围内的灾害蔓延而命令破坏的不在此限。

  题目:房地产贷款信用保险是贷款人以( )的信用向保险人投保,当借款人不为清偿或不能清偿债务时,由( )代为补偿。

  A.借款人

  B.保险人

  C.受益人

  D.代理人

  E.投保人

  答案:(AB)

  题目:在自愿保险中,投保人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与可能来选择投保的( )和( ),保险人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范围和承包能力来选择保险客户。

  A.险种

  B.保险期限

  C.风险

  D.保险责任

  E.承保人

  答案:(AE)

  (二)借款人的人身保险

  与房地产贷款结合的人身保险与一般的人身保险有所个同。具有如下特点:(1)以借款人的死亡、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等为保险事故;(2)保险金额与贷款金额相匹配,可以随着贷款的偿还情况而相应地减少,如在分期偿还的住房贷款中,贷款余额是不断下降的;(3)以贷款期限为保险期间;(4)发放贷款的银行是保险单的持有人和受益人。

  (三)房地产贷款信用保险

  房地产贷款保证保险是借款人以自己的信用向保险人投保

  (借款人既是投保人又是被保险人),因非自己主观意愿的原因(如失业)而不能如期偿还贷款时,由保险人代为偿还。特别是在购房贷款中,购房人在借款时向保险公司交纳一定数额的保险费,保险公司做偿还贷款的保证,银行则相应的给予购房人贷款。由于贷款的偿还有了较大的保证,银行可以在借款条件等方面给予购房人一定的优惠。在贷款期限内,如果购房人因发生意外情况不能如期偿还贷款,则由保险公司偿还,赔付银行的贷款损失。

  (四)房地产贷款保证保险

  房地产贷款信用保险是贷款人以借款人的信用向保险人投保,当借款人不为清偿或不能清偿债务时(如借款人失信不履行义务),由保险人代为补偿

建设工程教育网2021年房地产经纪人新课已开通,网校总结多年成功辅导经验,从学员实际 需求出发,结合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命题规律、重点、难点,融入先进的教学理念,为帮助考生高效备战2021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打造零基础全科直达方案,全新课程套餐,快速提高分数,取证必修课!立即查看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学习资料包免费领取

学习计划攻略考试政策

/模拟题备考精华

一键领取
加入组织一起备考
资料免费领 资讯早知道
24小时客服 答疑解惑 关注公众号
前往建设工程教育网APP查看 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
已加入购物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