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
◇4项内容:竣工结算合同价款总额;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应预留的质量保证金;实际应支付的竣工结算款金额。
(二)发包人签发支付证书与支付结算款
◆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后7天内予以核实,向承包人签发
◆发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后的14天内,应按照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列明的金额向承包人支付结算款。
◇未支付(承包人可能):催告与利息;56天内仍未支付的,协商折价、依法拍卖。
学习计划考试大纲
对照表历年试题
扫码进入小程序每日刷题打卡
关注监理公众号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