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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监理工程师复习资料:工程总承包的含义及特点

工程总承包的含义及特点

在我国,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事实上,这里所说的设计、采购、施工(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EPC)承包或者设计、施工(Design-Build,DB)承包,只是工程总承包的两种主要代表性模式,工程总承包还有多种不同模式。

此外,近年来国际上还出现了EPC+O&M(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Operation&-Maintenance)、DBO(Design-Build-Operation)等模式。需要特别说明的是,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常被翻译为设计-采购-施工。但是,将“Engineering”一词简单地译为“设计”未必恰当。“Engineering”一词有着丰富含义。在EPC中,它不仅包括具体的设计工作(Design),而且包括整个建设工程的总体策划、组织管理策划和具体管理工作。因此,很难用一个简单的中文词来准确表达“Engineering”一词在这里的含义。

工程总承包模式具有以下特点:

【工期、造价、质量、效率、负担】

(1)有利于缩短建设工期。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任务均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可使工程设计、采购与施工之间的衔接得到极大改善。有些施工和采购准备工作可与设计工作同时进行或搭接进行,从而可缩短建设工期。

(2)便于较早确定工程造价。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之间通常签订总价合同。总承包单位负责工程总体控制,有利于减少工程设计变更,有利于将工程造价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可减少建设单位工程造价失控风险。

(3)有利于控制工程质量。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总承包单位通常会将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其他承包单位。由于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通过分包合同建立了责、权、利关系,这样就会在承包单位内部增加工程质量监控环节,工程质量既有分包单位的自控,又有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4)工程项目责任主体单一。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工程设计和施工,可减少工程实施中的争议和索赔发生。工程设计与施工责任主体合一,能够激励总承包单位更加注重提高工程项目整体质量和效益。

(5)可减轻建设单位合同管理负担。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与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参建方减少,合同结构简单,可大量减少建设单位协调工作量,合同管理工作量也大大减少。但由于工程总承包单位的选择范围小,同时因工程总承包的责任重、风险大,为应对工程实施风险,总承包单位通常会提高报价,最终导致工程总承包合同价会较高。【减轻了管理负担,不见得减轻了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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